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慰问的通知

栏目: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:2024-01-18 浏览量: 1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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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文

津老促[2024]第02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签发:刘长喜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慰问的通知

 

各区老促会:

    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天津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,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革命老区人民的关心关怀,让老区人民喜度欢乐、祥和的传统佳节,市老促会对做好2024年春节慰问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慰问对象

春节期间市老促会的慰问活动主要慰问两类人员。第一类是为老区建设做出贡献的老同志、老区工作者及爱心企业、爱心人士;第二类是单亲困难母亲、困难学生。

二、慰问金额

每个区老促会5万元,其中慰问单亲困难母亲、困难学生原则上掌握在2万元左右。

三、慰问方式

慰问采取市老促会下拨经费,由各区老促会联合区有关部门(区民政、区妇联等)确定慰问对象、慰问金额,代表市老促会入户进行慰问(市老促会提供专用慰问信袋)。

四、入户走访

市老促会妇工委另外组成7个小组,会同区老促会、区妇联(区民政)有重点的入户进行慰问,原则每区慰问3户,每户慰问1000元钱物。

、有关要求

1、慰问标准由各区老促会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,但必须坚持专款专用。

2、慰问人员要登记造册,慰问名单(签收登记表)和图片资料,于2023年2月29日前报送市老促会办公室。

3、市老促会妇工委慰问小组的慰问对象由各区老促会确定,具体慰问时间由慰问小组牵头人与各区协商确定。

4、春节慰问活动原则上于2024元2月6日前完成。

5、宣传报道工作由各区老促会协调宣传部门安排。

联系人:  张咏莉    27227978      13672115808

电话\传真:  27227978  

 

 

天津市老区建设促进会

 

2024年1月16日